体育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预备会上,院工会主席胡新民向大会作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并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院长沈建华在三届四次教代会正式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作体育学院2012年行政工作报告,副院长陈伟民作体育学院2012年财务工作报告。随后,副院长蔡皓、副院长沈越、副书记姚惠明、副院长陈伟民等分别就体育学院科研奖励条例、体育学院关于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关于教师外出进修的若干规定、体育学院全院大会及教研室活动考勤管理规定、体育学院财务、场馆、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向大会作介绍和说明。
代表们以主人翁精神,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认真、热烈讨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真诚提出修改意见,对学院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大会报告及经过修改后的所有管理规定,这些规定自即日起正式实行。
院党总支书记潘国建在讲话中对学院三届四次教代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表示在2013年新的一年中,学院将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创新办学理念,积极引进人才,办出学院特色和品牌;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改进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他相信,体育学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教代会每位代表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凝聚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教学、科研、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创收等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为体育学院的新一轮发展作出新的贡献。